6大方面28条举措,广东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再行动
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在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方面,《措施》提出,争取海关总署支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海关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与协同发展。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广州、深圳与东亚地区主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
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增长新动能。广东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跨境电商规模便突破300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广东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覆盖,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在此背景之下,《措施》提出,推广广东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跨境电商综试区提供共性应用服务。同时,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引导更多企业选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不断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
广东还将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税务退税系统数据交互,进一步提升口岸退税申报便利水平,2022年底前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进一步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对于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尤为重要。《措施》指出,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广东还将推进更多跨境贸易便利化服务。比如,一方面在广州、深圳市试点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逐步实现运单申报等“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则建设中欧班列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物流数据共享与合作。
全球疫情极大地影响了国际物流运转,为提升口岸整体通关服务水平,《措施》提出,支持推进水陆、水铁、水空、空陆等多式联运,强化多式联运业务发展。引导班轮公司(船公司)根据航运市场需求变化,优化增加中国港口航线航班供给和船舶运力投放。
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面,《措施》提出,推进“澳车北上”“港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粤港澳大湾区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广。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根据《措施》,广东还将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支持拓展“湾区一港通”“湾区组合港”项目覆盖范围,并探索延伸至粤东和粤西港口,推动外贸货物可在支线港口完成通关手续。
“湾区一港通”是由广州海关、广州港联合推出的改革创新项目,以广州南沙海港作为枢纽港、珠江沿江内河码头作为支线港,将支线港视作南沙港堆场的延伸,实现两港口岸一体化运作,货物在两港间通过驳船开展区间调拨24小时通行。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综合业务工作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大湾区组合港”“湾区一港通”的运行线路已覆盖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肇庆等珠三角主要港口城市,2021年共有约10万标箱货物通过该模式通关。海运物流一体化发展促使自贸试验片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得以联动发展,实现港口群互联互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