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地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再度扩围,国务院日前同意在27个城市和地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入选城市包括鄂尔多斯(24.110, 0.16, 0.67%)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阳市、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宝鸡市、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李峄表示,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稳外贸、促转型的重要动力。这一次新增27个城市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一步扩大了外贸制度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的探索区,将加速引领国内传统外贸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跨境电商与各地产业集群的深度融合,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跨境电商是外贸新业态的重要形态。国务院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经过六次扩围,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经达到132个,从六次扩围的城市布局看,是先从东部外贸相关产业基础好、有迫切创新需求的城市开始,稳步向中西部重点城市推进;同时在原有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城市的基础上,向其周边二、三线城市扩围,兼顾区域协同发展。扩围布局思路是‘创新试验-创新扩散-区域协同’。”李峄说。
新扩围城市集中在非一线、非重点城市,关于其发展跨境电商的思路,李峄认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完善当地跨境电商产业链,培育符合跨境电商出口特性的企业,打造品牌产品和智能服务;结合当地消费结构,优化消费场景,培育或引进满足居民生活的跨境电商进口企业。此外,还需借力发展,结合周边城市的跨境电商发展情况,形成协同发展。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态势良好,2021年我国整体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8万亿元,增长15%。海关总署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此前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积极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提出进一步鼓励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的政策,包括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或地区,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等。